静波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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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孝今谈



一提起这个题目,我们中国人马上就会起感觉。此一“孝”字,乃中国传统文化赐予我们每个人头上的“金箍罩”,每中国人或重或轻都会被它所约束,受它影响。

  古代的中国,是宗法社会。孝道则是宗法社会的一条强硬乐锁链,在周朝以前就已建立了。秦汉以后,又由宗法社会演变成家族社会,也是宗法社会的一个形态。虽然家族的孝道,把范围缩小了,但精神是一贯的。

  孝道是孔孟儒家学说的精髓。众所周知,西汉以后,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孝道精神更被历时帝王统治阶级作为政治手段广为利用。晋朝以后,南北朝、唐、宋、元、明、清一直下来。都是奉行“以孝治天下”的。我们看历朝大臣,凡是为国家大问题,或是为爱护老百姓的问题,所提供的奏议,很多都有“圣朝以孝治天下”的话,先拿这个大帽子给皇帝戴上,然后才谈“如何如何”提建议。

  社会是以一个个家庭为单位组成的,所以“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从四德”等等孝道伦理学说便成了帝王控制人民的一条方便缰绳。比如清朝的康熙皇帝,就是个中高手。

  满清孤儿寡母入关以后,顺治帝在位时间很短,就由只有八岁的康熙即位,到十四岁正式亲政。当时以满洲八旗数十万兵马,要想统治好国土广袤,有着四万万人口的大中国谈何容易?他从“孝”字入手,一面盛扬、保存汉族文化;一面广为宣传、提倡孝道。在社会上形成一股更浓的风气,使父母更爱护子女,子女更听从父母长辈的话,不得违背。那么当有些儿子要参加与政府对抗的斗争时,父母们都爱惜自己的儿子的性命,自然会劝阻他,而在孝道的钳制下,儿子们便不得不听从父母的话,停止抗争。于是康熙兵不血刃,却解决了大问题。他在位六十一年,满清天下在他手里安定下来。“孝道”的利害,由此可见一斑。

  另外要注意,中国古代社会是没有养老保险等社会福利制度的,所以必须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这类问题。爱幼,护幼,尊老,养老,反哺等就成了符合当时状况的伦理远规范,令“少有所依,老有所傍”。这些都合情合理,形成很富有人情味的中国家庭文化。这是孝道对古代社会的好处。



  诚然,从社会学角度看,孝道精神是符合人情,也是有益于社会的和谐的,但是却不能将它看作是一剂包治百病、毫无副作用的良药。相反,其实它副作用可不小。

  我们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一定要懂得紧密结合当时古代的社会形态和各种实际情况。既不能光凭今天的现实来权衡、批判那些已保存衍延了数千年的传统,更不能照搬古代遵奉的各种规条来号令现代社会。一本老皇历念到老,拿古代的臭脚布来裹现代人的脚是弱智的行为!

  我们从各种历史记载中,轻易就能找出不少因愚孝而导致的悲剧故事。譬如古代二十四图中的一些如“埋儿奉母”的“孝行”,在我们今天看来不但是违法的,简直就是神经病!古代“孝子”们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亲恩粉身难报的封建伦理枷锁下,不问对错,不辨非,甚至以“唯父母之命是从”为荣,完全放弃自我辨别的权力。如此人身豆腐脑,活在世上何益!而那些“严父、慈母”们更在这一套游戏规则下获益不浅!规则赋予他们对自己子女的行为甚至人身性命有操控大权,他们当然受用。于是乎勤快制造的儿孙越多,自已可操控的兵卒力量也就越广。而且随年事渐高而自动掉到手上的权力也会越大,只要有本事撑成“老不死”,到后来就自然“年高德劭”号令如山了,临死前还哥过把官瘾(这套规则看上去怎么有点象现代商品传销体系的鼻祖?)

  正因为在如此“传统文化”的熏陶下,才产生了又一个中国特色――老人政治。其逻辑依据是年高必然望重,望重必然权重也!对“老经验”“老谋深算”大肆吹捧;却对“老糊涂”“老而不尊”忽略不理。这种“祖训不敢违,祖规不敢改”,“儿子岂敢超越老子”的“优良传统”,让背负“满门忠孝”牌匾的“孝子孝孙”一代不如一代。难道不下正是晚清中国积弱难返,终遭欺辱的文化病源之一吗?



  这些道理说起来许多人都懂,可是在二十一世纪末的今天,我们的许多父母儿女仍然不能完全从这一传统枷锁中走出来――具有千年道行的“百中之虫”,毕竟非同小可呀!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才全面推行现代化建设。南风窗一开,许多思想观念也正面临“兼并、改造”,而我们这一代青年正是处于转变磨合、新旧交替的夹缝中,双手已攀握住时代的脉搏,而后腿却被父母的“裹脚布”紧紧拖住。如此身心遭受磨难的年青人又岂止一、二?

  如今花甲以上的一代父母,由于历史原因,他们所接受的思想文化教育比较低(仅从我国五、六十年代知识份子占国民比例数而推导),所以传统文化包袱比较重。比如表现在对子女对待父母的态度与自己的期望不符;以及在看待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上不能很好地转化开来。在老观念的作怪下,他们认为儿女该是他们自己的私人财产。当他们日渐年老,也就更加将注意力倾注于子女,全力爱护他们,裁他们,甚至将精神完全寄托在儿女身上,也同样更渴望得到子女细微的照料及关爱。在这样的付出下,他们更想牢牢地控制儿女,以儿女为风筝,想要永远拽住那根线,只有操在手中,心里才有安全感。

  其实这是因为传统的儒家学说,过分夸大了父母于子女的恩义,慢慢地形成了一种泛孝主义的文化。在这一文化的笼罩之下,子女都成了父母的债务人,而且永远偿还不清。

  但有人却想偿债赎身。且看著名作家张天冀在自已的处女作《三天半的梦》上是怎么说的:

  “做爹娘的太爱我们了,他们用爱造了一座感情的监狱,拘禁着我们,不但他们自己活得很累,还使我们失去了自由。但在我个人是还不会被禁的,至多为了怜悯他们之故,跑回去敷衍一下而已。我不得不出一点相当的代价,赎出我的身子,买回自由……只要用着儿子的钱,不论怎样用法,他们总得在觉得有安慰而外,还有若干虚荣的快乐。他们的儿子是在哄孩子似的哄着他们……车快要走了,我一面跨上去,一面想,他们进屋子里说些什么呢?也许母亲又在重复着那句话了:‘不知为什么,如今的年轻人都不想家’。他们定像失去了一件什么似的感到空虚吧:可不是,他们不曾捉到他们的儿子……”

  这一段精彩的描写,传神地说明父母以“爱”造“监狱”和子女不愿被囚禁的心理活动。人们都不否定父母对子女的爱的真诚,可是他们却没有考虑到已成年子女的感受,忽略了任何人都渴望独立自主的自由。子女甚至会为自己成为父母或是其它人的生命寄托而感到 负担沉重的不幸。毕竟如今“万千宠爱于一身”也不是件轻松的事啊!



  而且父母们还往往在以爱为名的大纛下,动辄干预子女的各种不符合他们的标准的行为,这样的结果不用说当然会引起反感甚至抵抗。在这点上台湾著名作家、思想家李敖先生曾在评论《窗外》的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江雁容在最后向妈妈屈服的时候,她心中的叫喊是“妈妈,我屈服了!一切由你!一切由你!……我只有听凭你了,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这段话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现代里子女对父母尽孝的限度问题。说具体一点,就是江雁容该不该“撕碎”她的心,来做她妈妈“孝顺的女儿”的问题。

  我的辩护理由很好玩:中国古人不是“身体发胖,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高论吗?毁伤“身体”不是被视为大不孝吗?那么“撕碎”自己的心,算不算是“毁伤”呢?如果是“毁伤”,难道可用“毁伤”来“孝顺”父母吗?

  这种辩护,是我有意引导“传统”打架,用来证明真正的传统本是漆黑一团,它们中间的矛盾荒谬是拈之即来的。对《窗外》的女主角来说,她对“孝顺”的观念,显然是继承了传统上的矛盾与荒谬。她曾努力去想做“好女儿”(只是一切顺应父母之意,就是父母的好女儿),可是她“总是失败,在家里不能做好女儿”,因此她精神极度痛苦,在痛苦的边缘,矛盾心理激发了江雁容的怀疑,于是她这样的质问:“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让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

  这种质问,很可印证中国人的调子。汉朝的王充在《论衡》的《物势篇》里就曾说:“儒者论日: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 ;夫妇合气,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天地不故生人也 ”。

  就正因为王充相信夫妇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欲动而合”的产物,所以他这种开明的观念,也最能引动其他开明人士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时候,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孙子,居然提出了青出于蓝的惊人议论,他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后汉书·孔融传》

  后来,剧烈的冲突终于将江雁容逼入了一个悲惨的下场。她感慨道:“我到那里去呢?到最后,我还是做了母亲的判逆的女儿!”她已欲哭无泪,可是这些悔恨和申诉又有什么用呢?伟大的母亲,已用她伟大的母爱,铸成了无法挽回的伟大错误!

  凡是对人间事故稍有所知的人,都可知道单纯的爱,并不一定对人好,常常反倒会害了别人。江雁容的母亲对她说“我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对是错,全基于爱你”一段话,言下之意,好象是说母爱是至上的,母爱导致的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这种倾向,在受过思想方法训练的人说来,完全不能成立。盲目的热心只能坏事;同样的,我们也不能相信单纯的亲情就是盲目热心的护符。试问世间多少悲剧,不是打着“母爱”的旗号做出来的?试问又有多少自私与愚昧,不是亲情之下的痛苦产品?我们有新头脑的人,岂可以随随便便接受老一代的感情攻势呢?又岂可以不加以批判地接受他们打着“善意”招牌而来的落伍安排呢?

  李敖畅酣淋漓的一番妙论,痛击了这种以“爱”杀人的悲剧。

  当然,要说父母于子女全无恩义固然未必,但这种恩义毫无神秘意义。它一如母老虎之待雏虎,老母鸡之待雏鸡,都是基于一种单纯保护的生物学上的传统保种本能。父母生了你,是一种无法选择A或B的偶然,生下了之后自然该担当抚养教育的责任。一旦子女羽冀既成,父母便算完成了保育的责任,应该从此把手放开,让他们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开创自己的天地;让他们“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子女所当报答于父母的,只是养生送死而已。若一定要称量抽象的“感情债务”,那这笔账无论如何是算不清的。

  其实,对如何正确理解子女与父母恩义的问题的讨论并不少见。学贯中西的大学者胡适先生,在做了父亲后,以父亲的角度写一篇《我的儿子》,说道:

  “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但是你既然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篇大作,不得不钦佩胡适先生广博的胸襟和睿智。在旧时敢于提出这等有悖常论的高见,自然会引发一些人的议论。针对这些议论,胡适先生再作一文答复如下:

  “‘父母于子女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我的意思是要我的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告无恩于他。

  你们有人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作一个‘白吃不还账’的主顾,这是大家的误会。我的意思恰好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要把自己看作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你们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你们,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作‘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戴上高粱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连你们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的儿子。我的意思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打个比方,如果我得了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敬爱我吗?又假如我把我儿子应得的遗产拿去赌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敬爱我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还应该爱敬我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了。”

  愿胡适先生的文章,能使天下以“债主”自居的父母深思反省。有人要子女“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却有人“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的儿子”,两种思想境界,高低立判!



  另外,做父母的还有一个心理情结,就是大多数父母都将生儿育女视为自己生命的延续,觉得孩子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许多人在青壮年时都有自己的人生理想抱负,可是在年事渐长,达成无望的现实下,只好退而求其次地将未竟之理想寄托于子女身上。因此我们往往不难从父母们教育孩子上或多或少地看到他们自己的影子,希望子女想他们所想,为他们所为。总之,按照他们所铺设的道路去走。这种心理终究是人类恐惧死亡的思想在作祟:希望自己有限生命的寂灭可以换取在另一个源于自己生命上的成功,从而达求精神生命上的延续。这种想法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然而大多数情况是:父母们用传统“孝义”的绳子将子女绑在自己失败的经验滑板上,狠狠地推向自己已无法实现的理想轨道,这样一厢情愿的成功概率是有目共睹的了。更可悲的是,许多子女背负传统孝道被紧紧的锁在父母的掌心,不得不听从老人,取悦老人,而眼睁睁的为“孝”字牺牲青春合机会。直到老人入土后,总算忙完了,锁链也松掉了,终于做回自己时,才蓦然回头已是中年身,宝贵的时光已去不回。不得已仰天浩叹之后,又只得如此这般寄厚望于自己的“接班人”了。可悲夫!一代又一代总也跳不出这种失败的轮回,有多少人的青春徒丧在这块“孝义”牌坊下!

  所以有志于成就一番事业的青年们,应该敢于用理性的眼光来重新审视传统文化,并且拿出果敢,拿出决断力,去伪存真,剔除糟粕。

  历史上凡成大事者,无不须具备不和众嚣,独具我见的意志力和卓尔不群,敢于持异的潇洒个性,比如我们熟悉的邓小平,自少年时离开父母的身边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家乡,因为他胸怀大志。一个具有不平凡的头脑和才能的人,应该将自己的智慧和生命奉献在能作出更大贡献的位置上,而不因受羁于家庭“小孝”的樊笼。那些受制于“小孝”而自甘折戟者,只能成为鼠肚鸡肠的屑小匹夫,成为“撕碎自己的心去做别人的孝顺儿子”祭坛上的牲品。

  大丈夫当有不流于小器的豪情逸致;当有独立自主,不依不饶的刚强人格,不必再做无益牺牲。来,请干一碗高粱酒,大喊一声:“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篷篙人”!



(出处不详)
  • 引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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