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都在看香港连续剧《刑事情报科》,剧中的一个女主角有三个“妈”,这三个“妈”都是她已故未婚夫的母亲。如果不涉及到养老这样的国家性难题,想想多几个爹妈也挺好的,起码受到的关爱也会多一些。但很多时候,“爹妈”多了未必是好事。
我以前总是觉得互联网是个没爹的孩子,作为新兴产业并不能得到像传统产业受到那么多的照顾,有时候还处于“三不管”的状态。这两年我否定了原有的想法,可能是互联网已经逐步成熟,或者说产生了更多的利益,总之互联网的“爹妈”是越来越多,信产、宣传、公安、文化、广电,是否还有隐在暗处准备现形的“爹妈”就不得而知了。
广电总局昨天说不许放外国动画片,今天就可以说不许拍涉案片,明天就可能会说不许拍呕像剧,最近他又说:禁止网络传播没有许可证的视频。借改鲁迅先生的句子来形容互联网其中一个“爹妈”:状广电之弱智而近猪。对不起,我又盗用善良的猪的名义来骂人了。
广电总局应该管理的是广播、电影、电视,大概鉴于互联网多年没人照顾,他们也不在乎多一个“儿子”。“爹妈”多了,自由就没了,“网络视频须领许可证”是剥夺了互联网的最后一丝贞操感。
作为一个“挨踢人”,我深怕外交部也会成为互联网的“爹妈”,理由是:所有拥有英文版的网站都要到外交部备案核查。饿滴神呀!!!